2007年11月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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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入预算的钱年末一定要花掉吗
李克杰

  在2007年仅剩两个月的时候,大部分中央部委只花掉了总预算的六成多。这就意味着未来两个月,中央各部委要花掉3000亿到4000亿元人民币,才能如期完成预算(据《南方人物周刊》第100期)。看来,一年一度的年底“突击花钱”又不可避免。
  其实,年底“突击花钱”并非中央各部委预算中特有的现象,全国各级机关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一问题。笔者最不明白的是,已有预算的财政支出为什么非要等年末才集中使用呢?还有,纳入预算的钱年末一定要花掉吗,为什么财政预算不能有结余留给明年使用呢?也许这些问题在专家看来都是外行话,但笔者认为,这很可能是多数百姓的共同疑问。
  对此,有专家解释其主要原因在于,财政资金的拨付进度过慢可能影响了项目执行单位项目的开展进程;有的部委在申报项目过程中的事先规划论证不到位,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项目预算资金规模、使用用途等的变更;加大项目执行的程序性工作,影响了财政资金的拨付。显然,机关工作效率低下及预算缺乏科学性和严谨性,是问题的主因。
  长期以来,由于预算的概括性、抽象性,许多机关的支出“跟着感觉走”,往往上半年节约支出控制较紧,而下半年则大手大脚,到年末更是花钱竞赛突击支出。可以预见的是,在突击花钱中,一些可花可不花的钱就大方地花出去了,一些可上可不上的项目会仓促上马,一些可拨可不拨的款项会不加思考地拨出。特别是中央各部委,许多资金是可以直接下拨给地方的,预算的无计划不仅催生了地方政府的“跑部钱进”,也造成了资金的滞留和挪用。
  在笔者看来,要彻底遏止年底突击花钱,首先要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具体化程度,最大限度地压缩笼统预算的内容;同时要加强财政支出的效能监督,财政资金如何使用、用到什么地方、是否符合行政目的及有无充分发挥效用,必须有动态的监管,从而避免浪费和腐败。在此基础上,应实行财政预算结余制,不仅允许预算单位结余,而且在动态监督下强制预算不合理的单位结余,从而督促预算单位提高预算的科学性、合理性和具体化程度。
  长期以来,我国一直实行纳入预算的钱必须支出的惯例。其实,这并不符合我国预算法的精神,也不符合节约行政成本的要求。预算要保持收支平衡,这是预算法的原则,但并不等于今年的钱必须今年花出去。因为收支平衡是就整个国家的预算而言的,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寅吃卯粮而人为地形成巨大财政赤字,并不否定结余。各预算单位之所以不愿意结余,主要是因为这会导致下年度预算减少。
  从实质上讲,财政资金都是纳税人的钱,是老百姓的血汗钱,预算缺乏科学合理性、政府机关年底突击花钱,是对公权的滥用,也是对公民权利的不尊重,将极大地损伤公民的纳税积极性。以人为本、执政为民的法治政府,再也不能允许这种状况继续下去了。